全國人大常委會12月26日表決通過了環境保護稅法,將現行的排污收費制度改成了征收環保稅。FPC廠小編一直在想這兩者有什么不同呢?在隨后舉辦的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發布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王清做出解讀。
王清表示,兩者主要有兩點不同:
第一,環保稅增加了企業減排的稅收減免檔次。
現行排污費制度只規定了一檔減排稅收減免,即: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規定標準百分之五十的,減半征收環境保護稅。有的意見提出,應當根據減排的幅度確立更多檔次的稅收減免。為鼓勵企業減少污染物排放,參考實踐中一些地方的做法,環境保護稅法增設了一檔減排稅收減免,即: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于規定標準百分之三十的,減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環境保護稅。
第二,環保稅進一步規范了環境保護稅征收管理程序。
“現行排污費由環保部門征收管理;改征環境保護稅后,將由稅務機關,按照本法和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征收管理,增加了執法的規范性、剛性。同時,考慮到環境保護稅的征收管理專業性較強,本法還強調了環保部門和稅務機關的信息共享與工作配合機制。”
相同與區別
1、征收費用的污染物是一致的
排污費與環保稅:對大氣、水、固體、噪聲等四類污染物征收費用。
2、征稅費用不同
排污費:只要有污染的企業,收費標準是一樣的。
而環保稅則不同,污染排放多,交稅就越多,污染排放少,交稅少。為防止排污企業認為交稅后就可肆意排放,環保稅法明確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除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外,應當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3、地方留成有變化
排污費:污染費中央和地方留成按照1:9的比例;
環保稅:將全部歸地方留成,中央不再分成。
4、環保稅減稅情況
環境保護稅法還規定了兩檔減稅優惠,企業少排污少繳稅。納稅人排污濃度值低于規定標準30%的,減按75%征稅;排污濃度低于標準50%的,減按50%征稅。
環境保護稅法還規定對5項情形暫予免稅,即農業生產排放,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排放,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國務院批準的其它情形。